欢迎您访问www.38-365365.com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房产执法>执法亮点

www.38-365365.com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5-04-09

  第一条 为了扎实开展房地产行业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切实杜绝房地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严肃处理违规违章行为,规范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该举报制度。 

  第二条  举报范围和内容。房地产行业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故及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物业安全(如电梯运行安全事故及隐患、高空坠物事故及隐患、消防事故及隐患等)、供热安全(如供热管网事故及隐患、供热特种设备运行事故及隐患等)、房地产项目安全(如开发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发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等)、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全(如拆迁工地防火事故及隐患、拆迁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及其他房地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 

  第三条 举报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 

  第四条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者违章、违纪和违法事实及证据。 

  第五条 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和伪造证据,如有诬告行为,一切后果由举报人自己承担。 

  第六条 接受举报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为举报人绝对保密。 

  第七条 举报地点设在执法支队,举报电话为:8332950 

  第八条 依据首问责任制,接、收记录人为举报受理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接到举报后,向局分管领导简要汇报情况,视具体情况申请立案调查;将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九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