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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维修基金缴纳事宜
信件内容
您好,我于2009年在东胜购买了铁西宏源一品小区住宅,154.75平米,售价96万,2010年底接房时缴纳了18000余元的两共基金,开发商开的收据。现在想咨询两个问题,一,收费是否符合当时鄂尔多斯市相关标准;二,开发商现在是否应该给我房管局出具的两共基金正规发票或收据。谢谢
处理部门 市房管局物业科 处理时间 2017-01-11
答复内容
1.东胜地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2006年交由东胜区房管局管理,2009东胜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为房价的2%,按此计算,您缴纳的费用符合当时的标准。 2.开发商现在应该给您由东胜区房管局开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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