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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来源:鄂房党组发〔2010〕2号   添加时间:2010-05-18

局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

                                             年五月十八日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

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房地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房地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房地产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房地产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房地产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推动房地产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房地产实际。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房地产管理实际,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房地产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房地产管理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房管部门行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办公室、纪检室)

  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适应房地产管理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勇于创新,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局党组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房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纪检室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办公室、纪检室)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 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从2008年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市房管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年—2012年,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和“七个不准”,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  

 (2)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现象。  

  2.加强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3) 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思想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办好反腐倡廉工作专栏、专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房管部门行业精神。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家庭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为推进现代房地产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

4)加强教育,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三是开展讲党课、廉政形势教育。局领导要带头进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理论教育,邀请市党校教授讲课等,强化廉政思想观念。四是做好廉政教育工作,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上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防范意识。

5)营造氛围,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党务和政务公开栏、廉政承诺栏、廉政文化宣传栏;在楼梯、走廊张贴与环境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宣传图片,办公室摆放廉政格言。

6)利用机关局域网络,开设廉政网站、网页和专栏,刊登反腐倡廉稿件,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办公室、纪检室)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机制

1)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旗区房管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对帮扶点的支助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2)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任免上,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经过局机关全体职工干部民主推荐的才可以被提拔任用;二是在局系统招考工作人员上,实行在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3)坚持重大项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投资、工程、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重大项目,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及预案的制定,局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置及预案的制定等重大项目,都经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4)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5)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6)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落实对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

 (纪检室、办公室、二级单位配合)

(四)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和建设部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房地产思路的监督。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促进房地产发展与改革的正确思路、有效方法和实际行动。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

   4)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

5)加强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各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6)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按照《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

2.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7)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组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8)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房地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9)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局党组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0)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要保证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

   (11)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2)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

 (办公室、纪检室)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办公室、纪检室)

2、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资金运用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制度,加快信息信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产金风险;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窗口建设,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运作。(住房公积金中心)

3、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

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为。要深入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继续加强对拆迁工作的计划和管理,实施“阳光拆迁”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有序地推进拆迁管理。要依法拆迁,严格按照程序拆迁,依法补偿被拆迁居民。对不依法补偿、违规低价评估、滥用行政强制手段野蛮拆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切实维护好被拆迁居民的合法利益。(拆迁办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4、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要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真正搞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保障全市人民住有所居。

(住房保障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5.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入手,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管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范围,整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办公室、纪检室)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开发、工程验收、等环节,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法规和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违反产权转让中收受商业贿赂、规避监管、违背产权交易规则等行为。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房地产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办公室、纪检室)

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将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2008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里《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调研。

(二)2009年,各二级单位根据制订的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视轻重缓急和客观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完善惩防体系的体制机制,深化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2010年,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房地产管理政风行风,加大工作总结交流力度,重点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四)2011年,在前3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在提高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对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逐步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初步建成适应房地产管理发展要求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五)2012年,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巩固结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起适应房地产管理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房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保障措施

(一)开展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形成书面总结。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局党组、纪检室、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在《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重要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形成书面总结。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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