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www.38-365365.com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添加时间:2015-04-2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听取市中心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实施细则》等事宜。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CBDT5807,联系电话:0477-8588105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稽核财务科、旗区业务科、归集科、会计核算科、信贷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等8个旗区管理部和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01

张福成

主任

全盘工作

02

董峰萍

副主任

归集科、信贷科

03

乔占成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办公室、稽核财务科、党务

04

王建峰

副主任、总会计师

会计核算科、旗区业务科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01

市中心营业厅

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CBD-T5-2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0477-8588112

0477-8588116

02

东胜区管理部

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16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5122221

03

伊金霍洛旗管理部

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

A13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8969447

04

准格尔旗管理部

薛家湾镇广场西侧原建设

环保局3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4705362

05

达拉特旗管理部

树林召镇德胜大街南万德

领航大厦2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5217870

06

杭锦旗管理部

锡尼镇库布其大街与林荫路交汇处大众村镇银行办公楼一楼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6624163

07

鄂托克旗管理部

乌兰镇西鄂尔多斯路南

建设银行3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6221371

08

鄂托克前旗管理部

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

农业银行院内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7628201

09

乌审旗管理部

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

工商银行南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477-7581211

0477-7581212

10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

薛家湾镇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一电厂院内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0477-4310740

中心网站: 暂未建立,正在筹建之中。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3408家,实缴职工14.34万人,缴存24.22亿元,同比增长28.88%当年新开户单位158, 新开户职工2.34万人,净增单位158家,净增职工2.34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08.11亿元,缴存余额88.7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89%26.30%

(二)提取2014年,提取5.7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

23.70%,比上年同期增加4.55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19.36亿元,同比增长42.1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4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779.79亿元,同比下降54.5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518.88亿元,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9100万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74亿元(其中,市中心6.36亿元,分中心3800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6万笔74.67亿元,贷款余额42.16亿元,同比增长5%15.07%8.08%。个贷率为47.50%,比上年同期减少8.02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     

     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47.35亿元。其中,活期5.1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4.11亿元,1年以上定期7.1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9400万元。

  (五)其他:

     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56.91%,比上年同期减少5.8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81亿元,同比增长19.68%。其中,市中心2.49亿元,分中心3176.12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09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1亿元,其他收入26.7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71亿元,同比增长22.29%。其中,市中心1.47亿元,分中心2452.54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71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0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7.48万元,其他支出17.2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9亿元,同比增长15.81%。其中,市中心1.02亿元,分中心723.58万元。增值收益率2.29%,比上年同期增加0.7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265.67万元(市中心6118万元、分中心147.6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652万元(市中心4082万元、分中心570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0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44.16万元(市中心2831万元、分中心13.1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31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9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3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36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46万元,公用经费497.61万元,专项经费172.80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62.7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20.9万元、469万元、172.8万元;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3.17万元,人员、公用分别为74.56万元、28.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77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1.8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29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4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3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91%10.4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2%,国有企业占9%,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其他占2.5%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13.8%,中等收入群体占82.3%,高收入群体占3.9%

(二)提取业务:2014,提取住房公积金1.56万笔5.74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47.3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5.88%,其他占9.5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52.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7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9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4,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4.95%。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51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3.08%90-144(含)㎡占70.92%144㎡以上占26%;新房占87.16%,二手房占12.84%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9.5%,中等收入群体占77.5%,高收入群体占13%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4.6%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147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得低于3400元,最高不得高于17058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上限不得高于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41122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由4.5%下调至4.25%5年期以下(含)由4%下调至3.7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4年我市未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继续执行2013年度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4、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4年,市中心搬迁到了康巴什第二行政区,新业务大厅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改善,增设2台自动查询机、1套排队叫号系统。设立了等候休息区、便民复印、便民茶水点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自助语音查询系统。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加快了办理速度,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5、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4年我市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共13件,全部为清收逾期贷款。其中:市中心1件、杭锦旗管理部6件、乌审旗管理部3件、达拉特旗管理部3件。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1

友情链接